四川信托获准进入破产程序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挂出行政批复,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这也意味着,四川信托将成为新华信托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同时也将是《信托法》颁布以来国内首家步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信托公司。 | 相关阅读(财联社)

张学峰

四川信托与新华信托都属于中小规模金融机构,他的破产对金融市场不构成系统性影响。信托机构的经营管理规范难度大,内控制度不易理顺,这是由信托机构的业务内容导致的,信托具有筹资和投资双重属性的财产管理职能。在我国恢复信托业经营之初,就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在对信托机构的监督管理上也没有根据规模扩大后出现的良莠不齐而做有效的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对信托机构政策性违规做出处罚措施,治标不治本。关键是要让信托业务适应市场变化,超前谋划相关业务运营机制,同时保障客户和信托公司的利益诉求,扩展信托机构的业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