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钦定物料价值则例》(陕西省)由清代陈宏谋等奉敕编。全书共十二卷,列举西安府、直隶商州、同州府、直隶干州、邠州、凤翔府、汉中府、兴安府、延安府、直隶鄜州、直隶绥德州、榆林府等地物料价格。所收款目有木料、石料、砖瓦、琉璃瓦料、灰土、颜料等。此为清乾隆三十三年工部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