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披露,“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已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 相关阅读(环球时报)
张敬亭
这么看来违法成本真够低,网上看到,被判12年最多能减刑6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打的女生们也不知道是被保护的还是有什么意外,经过互联网多年的揣摩也没有一点风声。
这么看来违法成本真够低,网上看到,被判12年最多能减刑6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打的女生们也不知道是被保护的还是有什么意外,经过互联网多年的揣摩也没有一点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