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划转的国有资本运作管理,促进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安全,同时也为承接主体开展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提供了依据。 | 相关阅读(券商中国)
东木
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它的经营利润不仅用于其企业经营运转和发展,向国家缴税,也要承担国家义务和社会责任。国家统一要求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践行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体现。《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意义重大。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利好政策。
该办法的印发是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规范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为划转的国有资本运作管理提供了依据。明确社保基金会负责中央和部分地方层面现金收益投资运营,有助于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
办法的实施,对各类产品投资比例的规定,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保障,增强人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心。期待办法的有效落实,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