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Amit Mehta本周一(4/21)开始主持一场预计持续数周的听证会,以讨论在判决Google的搜寻引擎违反垄断法令之后,该公司将采取哪些补救措施,而美国司法部(DOJ)以一贯的态度认为,法官应该要求Google剥离旗下的Chrome浏览器。此一听证会的结果可望于今年夏天出炉,而Google已经决定要就搜寻引擎违反托拉斯法一案提出上诉。
此案是由美国司法部所提出,法院于去年8月判决Google利用不当手段维持搜寻引擎的垄断地位;司法部也控告Google的数位广告技术违反垄断法令,法院则在今年4月认定Google供出版商销售广告的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DFP),以及用来媒合出版商及广告主的广告交换平台Google Ad Exchange(AdX)违法。
对于Google搜寻的垄断,美国司法部早在去年11月就递交法院文件以提出建议,包括禁止Google与第三方签订排他性合约,以避免排挤竞争对手;还要求Google剥离对Chrome的控制权,以及必要时亦应考虑剥离Android,以促进公平竞争。
虽然违反垄断法的是搜寻引擎,但司法部认为Google利用拥有主导地位的Chrome浏览器来优先推广Google搜寻,同样的,在行动平台上具主导地位的Android也内建了Google搜寻,这些用来分发搜寻服务的平台都是造成搜寻垄断的关键角色。
此外,司法部亦要求Google以边际成本向竞争对手供应搜寻索引及用户资料,以促进竞争;提高广告效果的透明度,改善广告商的控制权;以及禁止Google在新装置上预装自家的搜寻引擎,并应提供选择视窗,以让用户选择其它搜寻引擎;以及设立技术委员会来监督Google的遵循情况。
由于本周司法部及Google就要在法庭上展开攻防,负责Google法规事务的副总裁Lee-Anne Mulholland前一天就公开说明了Google的立场,阐明Google已经决定要对此案提出上诉,但在此之前,法院必须先决定有哪些补救措施。
对于美国司法部的提议,Mulholland认为,人们使用Google是因为他们想用Google,而非被迫,当司法部逼迫浏览器或手机将预设值改为诸如Bing等其它搜寻服务时,人们将更不容易存取Google。
此外,司法部认为Google搜寻的散布方式会提高价格并减缓创新,但装置制造商或Firefox等浏览器业者其实仰赖从搜寻中所获得的收入,取消相关收入将会增加手机成本,并妨碍使用者每天使用的浏览器。Mulholland也批评司法部的建议将迫使Google与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分享敏感的搜寻查询,危及使用者的隐私。
对于拆分Google耗费大量心力且免费提供的Chrome及Android,则可能会破坏这两个平台,同时伤害建立在这些平台上的企业,Mulholland指出,若将Chrome与Android自Google的技术、安全及基础设施剥离,不仅会带来网路安全与国家安全风险,还会提高装置成本。
因此,Google提出了自家的建议,认为应该让浏览器业者自由选择最适合的任何搜寻引擎,或是轮替所预设的搜寻引擎,而不应采用极端的补救措施。